周嫂要唤自家男人,张了张嘴,也没唤出声。

    周伟跟着民警指认现场,又被带出来,拿着喇叭说:“我周伟,于1988年11月21日,拿着擀面杖敲晕沈珍后,把她装入麻袋,一路拉到这里。

    解开麻袋后,我迅速用麻绳把沈珍绑住,还封住了她的嘴。接着,我假装若无其事地回家。家里人和邻居都可以证明。

    等到全村搜捕的时候,我后悔了。我想尽快把沈珍放出来。我就跑回小木屋,想趁着沈珍昏迷,把她丢在路边好了。

    可没想到这个时候,沈珍醒了。沈珍醒后不久,警察同志和村里的人就围了过来。整个过程,我并未对沈珍做任何不轨的行为。

    我承认,我气急的时候,我就撕了她衣服领子,其余什么都没干。我……周伟愿意为自己犯错的事情负责,同时向沈珍同志,顾卫东同志和全村的村民道歉,争取从宽处理。”

    站在一侧的周嫂捂着嘴,一直哭一直哭。

    她知道自家男人,要不是为了争取从宽处理,就拿性子,不会愿意在众人面前说这些的。

    她拍了拍两个孩子的后背:“你们爸爸没有对沈珍阿姨做出不好的事情。”

    两个孩子,大的那个哭了,小的那个懵懵地点头。

    这时,顾卫东走到周伟旁边,拿起小喇叭对着众人说道:“想必大家已经清楚了整个过程。”

    声音落下,几位民警同志把造谣的几个妇女都押了出来。

    这几名妇女,就是平日里最爱传八卦的人。

    村里好几家都少不了她们的祸害。

    这会儿,看她们被押出来,不少人心里觉得挺痛快的。

    顾卫东就这么轻飘飘地看向她们,问:“现在你们清楚了吗?”

    几个怕事的,头都不敢抬起来,一直点头:“清楚了,清楚了。”

    也有人求饶,请顾卫东不要抓他们。

    这时,顾卫东置若罔闻,拿起喇叭,正色对着众人开口道:说:“造谣是一种民事犯罪。在部分先进的城市里,造谣是可以被刑拘,勒令要求登报、当众道歉,并要求作出一定金额的赔偿。”

    周围人开始窃窃私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