叶空耳朵一动,扭头道:“妈,听你的语气,你讨厌童小雨吗?”

    方思婉撇撇嘴:“倒也说不上讨厌,只是不喜欢。”

    “为什么?”

    “在你哥抛下家里去找她的时候,她居然一点劝阻的意思都没有。”

    “可人都是利己的嘛。”叶空倒是觉得无可厚非,“她如果喜欢叶臻的话,会想让叶臻选她也很正常啊。”

    “人是利己的,可爱是利他的啊。”方思婉认真道,“就像我爱你哥哥,所以即便我不喜欢童小雨,我也舍不得让他夹在家庭和爱人之间痛苦,最后还是我劝你爸别管他了,要不然你以为他能有今天这么轻松?”

    叶空愣了一下,似在咀嚼她这句话的意思。

    方思婉继续道:“童小雨要是真的爱他,至少也应该想办法为得到我们的喜欢而努力吧?难道她真的觉得你哥可以完全脱离叶家吗?退一万步讲,就算他真的能离开叶家只和他在一起,她以为你哥真的能幸福吗?”

    “如果喜欢一个人,”方思婉说,“你就会希望他的人生是圆满的,而绝不会促成某种残缺,还自以为那是爱的证明。”

    “这不是爱,是自私。”

    叶空沉思着,片刻后又眨了眨眼,说:“可我听说,叶宝珠去找过童小雨麻烦,还指着她说了很多特别难听的话,会不会是因为这个,她才放弃了讨你们喜欢?”

    “那都是之后的事了。”方思婉皱眉道,“在那之前我就见过她,她全程都很沉默,半点想讨我喜欢的意思都没有——我并不稀罕这个,但我不得不因此怀疑她对你哥哥的感情。”

    “毕竟,如果你对你爱人的家人都不重视的话,那你对他的重视又能有几分呢?”

    “可能是因为自尊心太强?”叶空又找到了理由,“我听说她只是普通家庭。”

    “那她和你哥哥就更不合适了。”方思婉脸上难得流露出淡漠来。

    相识以来,叶空还从未从她脸上见过这样略带冷然的表情,那是在权力和富贵中滋养出来的,天然的傲慢。

    “虽然很残忍,但要想跨越阶级和本就不属于自己世界的人在一起,克服这种无用的自尊心,是最基本的事,而如果连这都做不到,就算他们真的结婚了,也绝不会长久,只会变成一对怨侣。”

    她说:“我知道宝珠说的那些话很过分,但他们要是真的成了,她只会听到比那更难听一万倍的话——除非她自己变得很厉害,就像温璨的妈妈一样,但显然,童小姐她不是那种人。”

    方思婉从果盘上捏起一颗饱满的草莓,塞进叶空嘴里:“吃,可甜啦。”

    叶空下意识张嘴,咀嚼之中清爽的甜味溢满口腔。

    方思婉擦了擦手又接着说:“所以其实我早就觉得,比起在你哥这家伙身上浪费时间,童小雨还不如去找一个更适合她,更能给她幸福的男人,以她的条件其实这一点都不难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