叶栀不知道其中发生的事。
春花婶子约她赶集,她就答应,并没有想到怎么出去。
反正能出去就行。
她最近烦得很,因为脖子上的伤口,她整整捂了一个多星期。大热天的,不用干活,直接把之前养起来的几斤小肥肉,生生给捂没了。
有时叶栀会想,沈清归是不是想趁机报复,还是嫌弃她胖了。
不然,怎么哪里不咬,偏偏要她脖子大动脉。
主要是他这个狗男人咬得又大力,微微出血的牙印,即使用了药,还是要一个多星期才痊愈。
气得她啊。
直接做了一回拔什么无情的渣男,吃他饭菜,吸他气运,就是不跟他说话。
气死他!
......
凌晨四点半,叶栀醒来。
她起床,从打开的窗户往外看,见有火光从厨房点亮,就知道要赶集的知青也起来了。
为了响应政策,又方便乡亲们生活,大河县政府规定了一个月两次的集体购物节,一次在月中,一次在月底。
很多平时店面买不到的东西,都可以在这个市集上找到。
叶栀最近生气,把仅存的最后一包白兔糖都清光。所以今天她出门就把来时背的大背包给背上,要不是怕太惹眼,叶栀都想带个行李箱出去呢。
不过即使叶栀再怎么低调,也依旧掩盖不了她闪闪发亮的光芒。
小姑娘似乎天生就应该长在聚光灯下,被人仰望和瞩目。
等她一出现,原本还在叽叽喳喳,吹嘘着自己这次赶集要买什么豪华用品的乡亲们顿时安静如鸡。
月色下的少女披星戴月而来,此时天还很黑,明明看不清容貌,却依旧被少女的气质所吸引。而她身后的知青,反而成了陪衬。
叶栀一出现,春花婶子就看到了,立马挥手,让她过来,“小叶子,来来来,快到婶子身边来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