说到越族人的媵妾制度,是一种很特别的婚嫁制度,刘愈以前也未有听闻。主要是,在越族中,但凡适婚的女子,到了一定年龄必须要成婚,而成婚后丈夫死的,也不能守节,必须马上改嫁,但即便原本是正妻的,改嫁之后也只能做男家里的媵妾。等于是管你一口饭,你就要为人家当牛做马,见了正妻和其他的妾侍都要行礼叩拜,作为回报,他们可以让自己的外姓子女得到应有的生存和财产分配的权力。
连妾和滕妾也有财产的分配权,这在中原王朝是没有的。本来有财产分配权的妾和媵妾地位应该很高,但她们在一家中地位又不高,甚至可说是低贱,这种反差是刘愈觉得不可理解的。
在越族中,一个女人嫁三四次男人也是稀疏平常的事。
刘愈想了想,大概这应该是越族为了自身种族的发展,不得已实行的一种制度。而刘愈以前知道北方的一些民族中也有类似的制度,比如说父亲的女人儿子继承的,这都是靠天生存不得已而为之。
刘愈不想以他个人的意志,去改变人家传承了几百年的婚嫁制度。即便要改变,也需要时间,当然也要建立在岭南少数民族生产力发展的基础之上。(未完待续请搜索,小说更好更新更快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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