红枫进出了不下五趟,明昭都睡的死沉。最后还是周承颐不放心,闯进来,坐到榻边,伸手去摸她的额头。
凉凉的触感,明昭一个激灵就醒了,待看清了眼前人,又立马拉了棉被蒙住自己的头。
害她失眠的罪魁祸首,就这么突兀的出现在眼前,她都不知道该怎么面对了。
周承颐则是又好气又好笑,“赶紧起!饭都热了五六次了,再不吃,就早饭和午饭合一起了。”
明昭闷闷的嗯了一声。
周承颐翘了唇角,起晚了,也知道不好意思。额头不热,没有生病就好。他舒了口气,起身往外走,朝着进门的红枫使了个眼色。
红枫赶紧上前,将明昭从被窝里挖了出来,“姑娘快点儿吧!前面来人了。”
明昭浑身软的像面条,若非红枫扶着,肯定又栽回被窝了。能有什么人来需要知会她?八成是她那倒霉爹到了。
“这会儿就找来了,他的伤好了吗?”
“姑娘问谁?”红枫边为她穿衣服边道。
“你说来的人是谁?”明昭不答反问。
红枫道:“齐王府的二公子和郡主啊!”
“他们?”明昭甩甩头,顿时清醒了不少,“他们又来做什么?又给我送爹?切!那个什么郡主明显的看我承颐哥哥好看,想方设法的往前凑。”
“别乱说!”周承颐张罗着早饭进来,“赶紧起来吃饭。”
明昭一个激灵跳起来,“你怎么没去招待贵客?”
周承颐道:“我忙!”
“哈哈……”明昭一下子就从榻上跳了下来,就往他身上扑。
忙着给她盛粥,这个理由怎么就那么可爱。
周承颐一转身接住她,“调皮!”嘴里说着,又从红枫手里接过鞋,亲自为她穿上。
明昭两辈子加起来,第一次有非血缘关系的异性给她穿鞋,心中不免划过异样。
她现在就是个小不点,年龄比他小了一半多,力气更是不在较量范围内,个子也是矮了好几十公分,所以,所谓的恋童癖和老牛吃嫩草好像要反个儿吧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