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总想撇开头,但又不得不忍住,因为不礼貌。
董思思正饿着,开始打开竹筒,吃起夜宵来。
陈默的手艺很好,食材处理得也很细致,鱼骨头竟然全都剔了出来,外脆里嫩,一口下去鲜嫩咸香,油脂丰润却又不腻,配着清香竹筒饭,虽然简单,却十分美味。
董思思对此很满意,心情好了不少,又有闲情关心起身边这男人了。
她问:“这么晚了,你怎么还在中沙,你们下沙离这儿不是挺远?待会儿回去,不怕被你伯娘骂?”
陈默老实地说:“我这阵子都住船上,打渔。”
“噢,”董思思拖着调子,露出恍然地表情,“还在给你那堂弟攒老婆本嘛。”
陈默马上说:“不给他,给你。”
董思思的动作顿了顿。
不是给堂弟的老婆本,是给她的……她一乐:“彩礼?”
男人飞快地看了她一眼,脸上有点窘迫,语无伦次地解释:“给你的,不是给你家的。我还打了野兔,放在海洞里养着,你明天想吃的话,我明天烤给你吃。新衣服还要等一段时间,等我把后面几天的鱼卖了……”
少女微微侧着头,带着点好奇的目光看着他,陈默说着说着,也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了。
他这点钱,怎么够彩礼?
他知道自己伯娘下午来这里闹过一场。前几天,他伯娘跟方美娟谈彩礼的时候讨价还价,方美娟要一百,伯娘只肯给五十。
现在地主分子脱帽,以后所有分成都能跟普通社员一样,伯娘马上就把彩礼加到一百,但现在是轮到方美娟不愿意了。
就今天一整天,公社里几个大队,不止是知青,家里但凡是有适婚儿子的,都托人过来打听这姑娘的消息。
所有人都在盼着他和她的婚事告吹,所以他伯娘来闹,都不用方美娟开口的,其他人一人一句话加起来,就够把伯娘轰走了。
陈默从来没为自己嘴笨这么着急过,恨不得再多长十张嘴,把话说清楚:“我不是、不是那个意思,只是给你的,不是彩礼。我知道……我知道我配不上你。”
他白天的时候就来过,但根本找不到机会出来,因为来找董思思的人实在太多了。
那些知青们,读过书的知识分子,会说话,总能让她开心让她笑。而他刚刚就那么会儿功夫,就已经惹她不高兴了。
她是人人喜欢的漂亮姑娘,而他只是个讨人嫌的煞星。他送彩礼,可不就是癞哈蟆想吃天鹅肉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