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下雨了,他没带伞,我向送他回O。
周四:天气O云
今天没见到他。
周五:天气……
周六:……
周天:天气好。
我喜欢你,我向和你交朋友。
这是情书吧?甄妮笑了,都写的什么?不会的字用圈代替,就那么几个字有那么多圈,剩下的还有不少错别字。
甄妮一下子想起了自己上小学一年级的时候,老师好像就是这么教的。
看那个跑走的早生也不像是小学生呀,看那身高,得有十六七了吧,怎么还是连字都不会写。
不过甄妮很快意识到,也许那个男生因为家里穷,早早的就辍学了。
那就不是她们学校的了,没意外的话,应该是在学校旁边小吃店打工的乡下人;想起刚刚的匆匆一瞥,长得还不错,浓眉大眼的。
甄妮小心的把几张纸折好收起来,不经意低头看着原主圆滚滚的身子吐槽:“这眼神儿,可真不怎么样。”重回十几年前原主也不过从30岁的胖墩变成十五岁的胖墩而已。
这个年纪的喜欢,大都是真的喜欢,没有掺杂任何功利心,纯粹的感情。
男孩不会觉得贫穷的自己配不上喜欢的女孩,也不会因为谁有钱就说喜欢谁。
甄妮知道男孩明天还会来找她,升起了一丝期待。
第二天男孩果然来了,这次是笔记本上撕下来呢纸,很大张,为什么这么大张?因为这是一封正式的情书。
笔记纸中间,男孩用尺子画了一条线,左半边是首蹩脚的情诗,大概就是蓝色的天,白色的云,云彩下的你,我一看就欢喜之类的;右半边就是正式的情书了,小小的字写满了一页纸,熟悉的错字,熟悉的圈,熟悉的配方,都在表达想和她交朋友这一诉求。
其实如果不是男孩跑的太快,甄妮今天想答应他来的。
谁知道男孩一言不发,塞完了纸条都不等甄妮说话就跑的无影无踪。
这让她去哪里找?只能等下次见面再说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