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片混乱之中,防守球员必须快速做出判断,声势骇人的墨菲和尼尔森成功吸引了注意力,这让防守球员部都追了上去,如同☏♿🎎尾巴一般熙熙攘攘地跟在墨菲和尼尔森的身后,散落开来。
与此同时,班克斯的脚步丝毫没有受到影响,🀥⚟快速横穿过球场,从左翼来到右翼,一个踮步一个转身,视线余光就快速扫视球场,对球员分布位置做出了判断,脚底下以小碎步完成调整,做🝚好了接球准备。
那么,橄榄球呢?
弗里曼的头脑非常清晰,不仅因为进攻锋线的扎实保护提供了一个稳定🜇的口袋,这让拥有足够的时间来完成观察;更因为场的攻防变化主🖲动权确确实实掌握在了进攻组手中,他根本就无须慌乱。
视线横扫场,弗里曼快速地对球衣色彩的分布情况进行了解,然后牢牢铭记着整⛰🞀个战术🔄的核心要义:
快速出手!
比起犹豫不决地错过机会乃至于遭遇擒杀来说🀥⚟,冒险尝试传球而导致失败才是更⛰🞀加值得🔄挑战的选择。
重点就在这里:不要犹豫。
弗里曼脚步快速完成调整,手臂高速挥动,“嗖”的一声,橄榄球就已经在天空划出了一道🝾轻盈弧线,朝着右侧斜线十八码左右的位置传送过去。
传球目标:
布兰登-班克斯!
班克斯脚步快速调整之间,轻轻一跃,🕕在德米特瑞斯完🟡成上步卡位之前,轻舒双臂地将橄榄球收入怀抱之中。
“漂亮!”
“十八码的中传!布兰登-班克斯抢在德米特🀥⚟瑞斯-琼斯贴住身体之前完成了接球!但推进还没有结束!班克斯!班克斯在连续后撤步之中甩开了琼斯!他到底是怎么做到的!班克斯!班克斯还在转身持续冲跑!班克斯成功甩开了德米特瑞斯!”
“上帝!”